佛山市顺德区高立德有机硅实业有限公司年产硅酮胶10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》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原环评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,佛山市顺德区高立德有机硅实业有限公司编制了《佛山市顺德区高立德有机硅实业有限公司年产硅酮胶10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验收监测报告》)。
2019年9月15日,由建设单位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单位等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,验收组审阅了《验收监测报告》,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,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。
我公司已落实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,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。
<附件>
佛山市顺德区高立德有机硅实业有限公司年产硅酮胶10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佛山市顺德区高立德有机硅实业有限公司年产硅酮胶1000吨新建项目验收报告